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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笔楼|靠“阴阳合同”逃税?两高司法解释已利剑高悬 ! 严打“阴阳合同”

廓达大度网2024-05-21 02:20:31【探索】4人已围观

简介3000万元片酬,只对1000万元申报纳税;1.56亿元片酬,偷税超过4300万元……不时曝出的影视明星偷税漏税案件,数额之大,令人咋舌,不断冲击着民众的认知底线。正是借助一纸“阴阳合同”,一些影视明


  3000万元片酬,阴阳合同只对1000万元申报纳税;1.56亿元片酬,千笔偷税超过4300万元……

  不时曝出的楼靠两高影视明星偷税漏税案件 ,数额之大,逃税令人咋舌  ,司法不断冲击着民众的解释剑高认知底线。正是已利借助一纸“阴阳合同”,一些影视明星与制作方勾结勾兑 ,阴阳合同明修栈道 、千笔暗度陈仓,楼靠两高达到偷逃税款、逃税中饱私囊的司法目的 。

  最近,解释剑高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“司法解释”,已利明确将签订“阴阳合同”列举为一种逃税手段 ,阴阳合同对试图以“阴阳合同”逃税的行为划出了红线。

  严打“阴阳合同” ,避免应缴税款跑冒滴漏 ,特别是让那些高收入群体依法足额纳税,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,也是广大民众的普遍期待。

  “阴阳合同”是一个大众化的口语表达,指合同当事人出于不同目的 ,就同一事件订立内容不同的合同。

  通常 ,摆在桌面上的“阳合同”金额较小 ,不代表双方真实意愿 ,仅用作纳税依据,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;藏在“桌子底下”的“阴合同”,才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,通常金额较大,由当事人私下持有和实际执行 。

  为何要订立“阴阳合同”呢 ?——逃税,是其中不可告人的最重要目的之一。

  比如  ,明星范某某接拍电影《大轰炸》,取得片酬3000万元 ,只对其中1000万元申报纳税 ,其余部分以拆分合同等方式执行 ,造成偷逃相关税费730万元;明星郑某主演电视剧《倩女幽魂》 ,取得片酬1.56亿元 ,却以“阴阳合同”应付税务部门检查  ,造成偷税超过4300万元 ,其他少缴税款1600多万元。

  “阴阳合同”知情范围小、隐蔽性强。除了文娱领域外,在建工程、二手房买卖、股权转让等活动中也时有发现。

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0月发布了一个案例 :高某与孟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,约定高某以54.2万元的价格购买孟某房产一处。为了少交税,两人又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约定房屋成交价为35万元 。

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,合同的真实意图只能有一个 。以虚假为内容 、以逃税为目的的“阴阳合同” ,既是对诚信的破坏,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。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 ,就容易引发效仿 ,形成“破窗效应”。

  “两高”此次出台的《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明确指出 :以签订“阴阳合同”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、财产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“欺骗 、隐瞒手段”。以“阴阳合同”逃税达到法定数额的,将适用刑法有关规定,依据逃税数额承担刑事责任。

  这些细化规定 ,明确将签订“阴阳合同”列举为一种逃税手段 ,对试图以这种手段逃税划出了红线,也向社会发出了遵纪守法  、诚信纳税的强烈信号 。

  长期以来,“阴阳合同”涉税案件专业性强 、隐密度高 、争议点多,办案存在分歧。“解释”的出台,为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违法行为 、精准办理有关案件提供了依据。

  税收关系国计民生,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。高收入群体特别是影视明星们 ,其言行更有强烈的示范效应 。“解释”的发布  ,对倒逼纳税人增强法治意识、做到知法守法,对防范税收流失、维护税收公平、打击涉税犯罪等,都具有积极意义 。

  天下之事  ,不难于立法 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

  法律是兜底的惩戒手段 ,要真正发挥出法律阻断“阴阳合同”逃税的作用 ,离不开不折不扣的执法 。

  完善制度 、加强监管 ,才能提高法律的震慑力。要着眼于“阴阳合同”逃税案件发现难、查处难的现实  ,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,畅通举报渠道  ,优化举报管理,加强举报人保护 ,进一步提高知情者举报的积极性 ,降低稽查成本。

  同时,加强联合执法,形成税务 、公安、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合力,提高查处“阴阳合同”案件的效率和监管效率。

 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。抓住宣传引导不松劲,让“阴阳合同”人人喊打 ,让知法守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着力提升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自觉 ,“阴阳合同”才会早日“寿终正寝”。

 

  监制 :令伟家

  终审  :徐蕊 、姜晨、冯璇

  文字:郑明鸿、高洁

  题图漫画:潘红宇

  编辑 :李代祥 、缪异星、刘雅萱  、李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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